身後事規劃-保險篇(三)丨 癌症險保不保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前景提要:

陳先生是位公務員,早早就幫自己和家人規劃了醫療全險。近期因為身體不適就醫檢查,得知已罹患大腸癌第三期。

已屆退休年齡的陳先生,害怕開刀及放化療對自己身體的傷害,想要使用先進的達文西手術和標靶藥物治療。

然而,以上這些所謂「新式療法」,整個療程將要耗上數百萬元。但當他正慶幸自己有保醫療全險,應該可以cover過來時,卻在詢問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後赫然發現,除了首次罹癌的少少數萬元,其他幾乎都要住院才理賠。而且這些理賠的給付項目,也僅持傳統的放化療及癌症手術。

也就是說,陳先生如果想採用這些「新式療法」,這數百萬的金額,全˙部˙都˙要˙自˙費

聽到這個消息,陳先生當場愣在原地。一想到自己的退休金可能要全數賠在醫療費用上,甚至還要跟子女請求幫忙支應自己的醫藥費,影響子女,甚至是剛出生不久的小孫子的生活。不禁悲從中來,癱倒在沙發上痛苦失聲。


討論:

  • 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的疾病──癌症

依據統計,台灣男性一生中的罹癌率為三分之一;女性約為四分之一,向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。

在過去,醫療技術不發達,發現癌症時往往為時已晚,所以早期癌症險的保費相對便宜,也特別重視「癌症身故」的理賠。對於癌症治療費用,較未多有著墨。

但隨著醫療科技的發展,標靶藥物的問世與普及,新型態的基因檢測工具進入醫療系統中,癌症已不再是人人懼怕的絕症。

雖然有藥可醫,然而因為癌症療程漫長,而剛剛提到的這些「新式療法」大都不在全民健保的補助範圍內。因此現在癌症患者所面臨的,從早期的「沒藥醫」,轉成現在的「沒錢醫」的窘境。

  • 僅買醫療保險,可能還不夠

曾經有案例是這樣的:一名A女身上有多張實支實付的醫療險。經查其罹患乳癌第三期,使用標靶藥物治療。為了符合身上醫療險理賠的相關規定,A女安排了住院治療(很多醫療險都要求需要有住院行為才能申領保險金),總計花費約五十萬元。

A女原以為所有的花費可以獲得保險金補償,沒想到保險公司查閱病例,認為標靶藥物治療沒有住院的必要性,因此不予理賠。該案最後進入金融評議中心,經過審理及諮詢第三方醫師意見,認定標靶藥物治療副作用低,確實與住院無關,因此五十萬元的藥費必須由A女自行負擔。


建議:

因為上述案例屢見不鮮,因此對於癌症相關的給付,筆者有以下建議:

  • 面對癌症,保險規劃應與時俱進

現代醫療環境下,標靶藥物、基因檢測、質子治療等技術普及,傳統住院療程型癌症險已無法因應。如果真想透過保險規劃來支應癌症治療的鉅額費用,筆者建議可遵循下列原則:

一、 統整既有保單,加強可理賠門診醫療的實支實付保險商品。
二、 補強一次性大額給付的「重大傷病」或「重大疾病」保險商品。
三、 補強針對癌症新式療法的保險商品。
四、 提高既有癌症險保額。

文/李冠穎 律師、張為平 顧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