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刑事案件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刑案陪偵、警詢調查、偵查程序、訴訟程序、再議程序及交付審判。

Q:陪偵、警詢要請律師嗎?

通常在陪偵、警詢、偵查階段,承辦的員警與檢察官都會告訴民眾「可以請律師,但沒必要請律師」。

但這是真的沒必要,還是員警與檢察官「不想要」呢?

實際上,警詢、偵查的階段,是警察與檢察官蒐集證據的重要過程。而為了盡可能保留「原汁原味」的敘述,警察與檢察官多不希望有律師「攪局」,因此在多數情形下,他們不希望有律師在場。

但根據道呈的經驗,律師在場實際上有助於節省雙方的時間。一來律師有助於幫檢察官、警察以最短的時間釐清當事人的真義,避免因為一般人民對於法律誤解,自作聰明而做出的回答「誤導」警察與檢察官,給予他們錯誤的認知。二來也能幫助當事人,適當的「提醒」部分不守紀律的警察與檢察官,遵循我國的法規合法問案。有助於達成警民合作,減輕檢察官承辦案件的負擔。

費用參考(視案件複雜程度調整)

  1. 陪偵、警詢(自律師出發時計算):
    (1)平日日間09:00-18:00:5,000元/時
    (2)平日夜間18:00-23:00:7,000元/時
    (3)跨夜23:00-09:00:9,000元/時
    (4)假日09:00-23:00:9,000元/時
  2.  刑事訴訟
    (1)再議:4萬元起
    (2)交付審判:5萬元起
    (3)偵查、第一審程序:6萬元起
    (4)第二審程序:8萬元起
    (5)第三審程序:10萬元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