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景提要
分配期日當天放颱風假,該怎麼辦呢?
爭議問題
假設今天有一分配表F預定於2022年6月19日分配,上載債權人甲、乙、丙,債務人為丁。
今全部合法送達。但天氣預告說6月19日那天有颱風,政府宣告放假。
則該分配期日應以延展期日、變更期日或以次上班日為之?
所以該怎麼辦呢?
原則上,放颱風假法院不開庭,所以分配期日當天是不用去的。
至於之後該怎麼處理,目前法院比較普遍的做法是會變更期日,另行通知。
(詳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2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 10 號)
不過因為這種狀況較為特殊,而且目前實務對於這類事情的處理方式也略有不同,
因此如果透過天氣預報知道分配期日當天「可能」放颱風假,請記得一定要撥電話給承辦股的書記官確認該怎麼做唷!
文\李冠穎 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