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景提要:
阿金與大壯最近因車禍糾紛上法院,最後法院判決阿金勝訴,扣除強制險後,大壯還要再賠阿金30萬元。阿金很開心,以為事情到這邊就結束了。但殊不知一個月過去了,他左等等右看看,都沒等到有法院的人來跟他說怎麼領錢。
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他只能找律師諮詢尋求協助,但律師接下來的話讓他涼了半截。
「你這個還要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如果對方有財產,你才能拿到錢喔!」
「蛤?不是直接拿判決,法院就會自動幫我做好唷?」
「不是唷,法院判你贏,跟拿到錢是兩件事。」看著完全不懂的阿金,律師開始了簡單的解說。
爭議問題:
如果我向民事法院起訴了,法院判我贏了,那我該怎麼樣才能拿到錢?大概要多久呢?
所以該怎麼辦呢?
- 如果拿到給付判決的勝訴判決(就是判決書說被告某某某要給原告多少錢或返還物品之類的判決),那拿到法院寄發的判決書正本的那一刻後就要開始算日子,20天後打給書記官,確認對方是否有上訴。
- 如果對方沒上訴,這時候原告(如本案主角阿金),才能依民事訴訟法第399條第1項規定,向法院聲請確定判決證明書。並且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99條第3項規定,會在七天後給聲請人。但請注意這裡七天不包含郵政送達等時間。
- 拿到確定判決證明書後,聲請人才能以判決書正本、判決確定證明書,並檢附相關文件,向民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- 但要注意的是,聲請法院發動強制執行,不代表一定能執行到錢或標的物。因此通常在告之前,如果評估後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或是脫產可能性有疑慮,律師通常都會建議要做假扣押或假處分,來避免之後即使獲得勝訴判決,也無法執行的狀況。
- 強制執行的程序,並沒有一定的時間。會根據債權人的金額,債務人財產的複雜狀況而有不同的差異。在李律師經手過的某特殊案件中,光是追查債務人的財產,以及執行過程中的異議、訴訟等攻防程序,就花超過3年。
- 因此,關於如何執行判決,直到順利拿到錢實際上是個大哉問。如果對此感興趣,敬請期待本專欄後續的內容。
文\李冠穎 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