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景提要:
大尾的爸爸不幸離世,更不幸的是爸爸留下了龐大債務,不過大尾在整理父親的財務時,發現了一份保單,保單受益人是「大尾」,保額為500萬元,這時候大尾拋棄繼承還能不能領保險金呢?
爭議問題:
當保單已指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時,該受益人選擇拋棄繼承,是否仍可依法領取保險金?
所以該怎麼辦呢?
道呈法律事務所
1.法律依據
根據《保險法》第112條規定:「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」
- 在此情況下,保險金屬於受益人的個人財產,並不納入被保險人(被繼承人)的遺產範疇。
- 因此,即使繼承人拋棄繼承,仍然有資格依法請領保險金,且無需課徵遺產稅。
道呈法律事務所
2. 案例結論
本案中,保單受益人已明確標註為「大尾」。因此,即使大尾選擇拋棄繼承,他仍可依法請領500萬元的保險金,該金額不會受到遺產拋棄的影響。
道呈法律事務所
3. 延伸問題探討
那如果這時候受益人寫法定繼承人?受益人先死亡?甚至填了非法定繼承人(比如前配偶)的名字,又該如何?
我們留待下回分曉。
文\郭謦瑋 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