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父母的難題!會面交往條件不符現況,法院將綜合四大因素變更探視權,以符合子女最佳利益! 前景提要: 王先生與李女士離婚後,雙方約定王先生每週六可以與 10 歲的兒子小明會面。然而,隨著小明日漸加重之課業壓力,小明星期六一整天都需要補習,李 […] 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