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景提要:
大寶走在路上,被48歲的外籍移工阿偉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撞傷,付出醫藥費10萬元。請問大寶該怎麼求償?
爭議問題:
被微型電動二輪車撞該如何獲得賠償?一定要告嗎?
所以該怎麼辦呢?
什麼是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
首先要先釐清一件事,那就是這件案子裡,我們指的是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(街上外籍移工常騎乘的代步工具)而不是那種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的那種電動腳踏車。
現行法律下的理賠限制
這種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如果沒有投保過強制險(甚至沒有掛牌),那依照法律,不僅不能依法向強制險請求理賠,也不能向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補償基金」提出理賠申請。這時候除了提出民事、刑事告訴別無他法。
現實挑戰
但是一般來說這種案件,肇事的對象如果是外籍移工,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,提出訴訟後,被害人除了藉由刑事的處罰取得一些安慰外,民事部分通常還是一場空。
2024年11月30日後的法律變革
但是這一切在2024年11月30日後會有重大變革,因為在之後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會被強制要求投保強制險,如果沒有投保會有罰鍰。而一旦有過投保紀錄,即使之後不保,也能請求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補償基金」提出理賠申請。
如何保障未來權益?
因此在新法上路後,如果在路旁看到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,為了保障你我用路人的權益,請踴躍提出舉發。以免發生事故時,求償無門!
文\李冠穎 律師